校企合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进行合作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实现各类校企合作项目的资源共享。
一、负责制订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制度、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明确各系校企合作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将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情况纳入各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中,不断促进和提升校企合作工作水平。
二、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的跟踪、调研和信息反馈汇报等工作、按照人才评估标准建立健全有关校企合作项目的档案。
三、为各系联系签订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联合实验室建设、组建专业委员会搭建平台。
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教师教学见习、教师顶岗实践等联络工作。
五、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的各项校企合作活动。
六、负责职教集团秘书处相关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